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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2-0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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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總則
公司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,為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義務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,按照國家相關法規以及標準要求,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生產情況,制定環境信息公示內容如下。
二、依據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》、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等相關要求。
三、環境信息公開內容
(一)基礎信息
公司名稱: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
法人代表:張來輝
地理位置:巴中市南江縣集州街道海螺社區
(二)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況
目前我公司在生產運營過程中,使用的原料為石灰石、砂巖、粘土、轉爐渣、硫酸渣、除塵灰粉末、生矸石、煤矸石、粉末、磷石膏、鈦石膏、建筑垃圾、粉煤灰等廢渣,能源為水、電、燃煤,產品為“海螺”牌P.O42.5普通硅酸鹽水泥,不屬于國家生態環境部《環境保護綜合名錄》中的高污染、高環境風險產品,不屬于重污染工藝,不存在有毒有害情況。
(三)污染物排放情況
公司主要的環境污染物為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、粉塵顆粒物、噪聲等,年度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約683噸、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約17.35噸、顆粒物排放總量約56.9噸,氮氧化物控制排放采用分級燃燒控制+SNCR脫硝工藝技術,脫硝效率達70%左右;二氧化硫控制排放采用低硫原燃材料,硫含量低于排放標準的90%左右;公司生產線設有除塵器108臺,均為布袋除塵器,除塵效率均大于99%;在噪聲控制方面,公司選用低噪聲設備,主要設備均采取減振、消聲措施;主要設備廠房采用隔聲設施,廠房隔聲及隔音罩使噪聲降低,盡量控制產噪設備廠房的開窗面積,以減少噪聲外溢,各風機排放口增加消音設備,廠區內根據功能分區,建設了綠化隔聲帶以降低噪聲,通過以上處理方式,各類污染物均達標排放。
(四)企業固體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
我公司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為廢舊耐火磚、廢油、廢油桶、廢油漆桶、廢濾芯、廢油管、廢電瓶。其中廢油、廢油桶、廢油漆桶、廢濾芯、廢油管、廢電瓶屬于危險廢物,全部委托資質單位進行處置。
(五)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
我公司已按照相關要求編制了應急預案,并通過巴中市生態環境局南江縣分局備案。